| 海口出租车加气难等如何解决?市交通局长解答 |
| 2008年10月14日1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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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记者从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会上,针对媒体关心的起步费、加气难、上下班难打车等问题,海口市交通局局长吴淑楷、副局长王辉一一作了解答。
问:出租车加气难的问题如何解决?答:目前我市的出租汽车基本上都使用天然气、环保节能、又减少了经营成本,但也存在着加气难的问题。目前海口市出租车需要气量在10万方左右。针对这个问题,政府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稳定供应海口市公共交通气源。目前海口加气站分布规划还不尽合理,仅有8、9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已经纳入了新气站的建设,企业和政府可以合理进行建设。同时合理调配出租车加气的时间,不能集中在交接班时间段加气。
问:《条例》第25条对出租车经营者规定: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不得进行运营交接班。如何实施?答:出租汽车司机在上下班高峰期进行运营交接班,容易造成“打的难”。针对这个问题,《条例》公布施行后,我局制订如下的实施要求,一是在工作日内,出租车司机的交接班时间不能在早上8点,中午12点,下午6点,要与上下班高峰时段错开;二是根据各个出租车企业的车辆数,合理安排每个企业出租车司机的交接班时段,避免出现过多的出租车司机在某一段时间集中交接班,造成市民“打的”不方便。至于如何实施出租车司机运营交接班,我局将向社会公布。
问:我市的出租车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起步价偏高,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答:目前,我市的出租车的起步价是3公里10元。起步价的确定是综合本地物价水平、出租车实载率、营运成本等多种因素考虑的。前段时间,我局也曾经协调物价部门准备调低起步价,但在听证会上,各方的意见不统一,最后没有实施。对这个问题,我局也正在调研,拟定解决方案。
问:据了解,我市新一轮出租汽车投放,其经营权要实行适度有偿,怎么理解?答:以往我市所投放的出租车,其中很多批次都采用市场公开拍卖的方式。2004年国务院81号文件对这样的方式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因此,新一轮出租汽车的投放,其经营权要实行适度有偿的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适度有偿的“度”是综合考虑出租车的营运收入,营运成本,出租车企业的合理利润,司机的合理收入等因素的,这个“度”,我们将在充分的调研的基础上,给市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政府决定。总而言之,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适度有偿,要让出租经营企业有可能的利润空间,从业人员有合理的收入,政府也能收到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公共交通。
问:据乘客反映,乘坐出租车来回美兰机场,司机不打表收费,实际收费都是偏高,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答:这个问题,我局收到了乘客的不少投诉,不管怎样,出租车司机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必须打表收费.作为乘客,如果发现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或者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可以拒付车费”。解决这个问题,我局要将根据《条例》第30条关于“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汽车站以及宾馆、医院等单位应当设置出租车候客车位或营业站点,向出租汽车开放运营,其管理单位不得向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取费用”的规定,协调美兰机场设立免费的出租汽车候客点,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
问:根据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年内将投放一批新的出租车,如何投放?答:今年年初我市出租车总量是1950辆。年内到期的有398辆。随着一些出租车陆续到期报废,群众也有些感到“打的难”。针对这种情况,结合《条例》的公布施行,年内将投放一批新的出租车,总量控制在400—500辆。投放方式将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实施。
问:我市的出租车企业,从总体上看,规模都比较小,在今后的发展中如何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答:目前,我市的出租车企业,共有26家,除了昌导、煤管总两家出租车企业规模较大外,别的企业规模都偏小。针对这个问题,结合《条例》的公布施行,我局正鼓励、引导现有的出租车企业依法进行兼并、重组,《条例》对今后投放的出租车,明确规定要实行公司化经营,目的在于杜绝出租车企业通过买断或分期买断等方式炒指标,弁取暴利。
问:关于深夜出租车运营的司机安全问题,《条例》如何规定?答:《条例》37条规定:出租汽车载客在0时至5时驶城市建成区的出租车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应当予以配合,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运营服务;这一条规定,目的在于保障出租车司机深夜出车的安全,也保障乘客的安全。
问:《条例》实施后,乘客预期将得到哪些利益,也就是说得到什么好处?答:制定本《条例》,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广大乘客的利益的。第一,出租车辆的使用期限由8年缩短为5年,保证了出租车的安全性能和车容车貌,使乘客的安全得到保障;第二,出租车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也是为了维护乘客的利益考虑的;第三,对今后投放的出租车,要达到舒适性、安全性、环保性、人性化设计等,这些规定也是为了维护乘客的利益;第四,《条例》对出租车运营服务质量做出严格的规定,也将有力地促进出租车服务质量的提高;第五,我局将切实加大对出租车行业的市场监管力度,通过有效的监管,提升出租车的运营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问:《条例》第13条提到:在本市出租汽车年年均有效里程利用率低60%的情况下,一般不再新增出租汽车的数量。这个60%如何理解,如何确定?答:里面提到的是出租汽车实用率的问题,指的是,出租汽车平均有效里程利用率。目前海口出租车的利用率在50%左右,每天每辆车收入500元左右。这个规定,目的就是使市政府根据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出租汽车许可数量实行总量控制,维护出租车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保证出租车市场的和谐稳定,所以从2003年起,海口就没有投放新的出租车。至于60%的实载率的确定,不是交通部门凭空说了算,而是通过要会同审计等相关部门通过深入市场分析,科学测定出来的。有必要时,还要请第三方的社会调查统计机场来测定。
问:今年内个体工商户有没有机会投标出租车经营权?答:今年要投放一批新出租车,是在现有的出租车总量里进行操作的,不作增量投放。因此目前不考虑把存量的到期经营权调剂到个体工商户,可以明确地说暂时不面向个体工商户。未来海口出租车发展的空间很大,随着海口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出租车的需求也会增大,政府会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增加投放一定数量的出租车。比如说海口市将来发展高尔夫经济,那么就有可能发放五座以上的商务车作为出租车。随着发展,中巴、大巴也会成为出租车的一种创新模式。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就可以参与进来。同时我们看到,农村老百姓的出行问题也需要解决,投放乡镇出租车也是一种创新模式,这也适合个体工商户经营。只要是可以满足老百姓需求的,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和不同政策大胆尝试,鼓励发展城市和乡镇的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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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海网 作者:王晓灵 |
编辑:长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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