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警组织黑帮称霸三亚鸭市,庭审中当庭翻供 |
| 2008年03月20日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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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上午,曾德锋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曾德锋捕前为三亚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公诉机关称,曾德锋及其胞弟曾德豪等14位被告,为控制三亚的活鸭交易市场而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多年来利用曾德锋作为一名国家公安人员的身份,有组织地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实施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以此非法控制三亚的活鸭交易市场来获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曾德锋当庭翻供。
组织黑社会收取保护费
检察院诉称,1996年,曾德锋看到三亚市的鸭子屠宰户(多数为私宰从业人员)大多数为其澄迈籍老乡。为了控制三亚市的活鸭交易市场以牟利,曾德锋伙同王川淘(又名王川波,另案处理)初涉三亚活鸭交易市场。
自1997年开始,曾德锋、王川淘纠集王俊(另案处理)等人员加入其团伙,曾德锋、王川淘及其成员使用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控制在三亚从事活鸭批发的批发户、从事鸭子屠宰的光鸭户以收取活鸭批发户的保护费。其获利方法是:曾德锋等人从活鸭批发户与光鸭户交易的每斤鸭中收取一角钱的“保护费”后,才能准其进入三亚活鸭交易市场,否则曾德锋团伙成员就上门进行威胁甚至砸坏其运鸭车,而且令其控制的光鸭户不到该处购买活鸭、使该活鸭批发户的生意无法维持。
王川淘还带领符金川、高秀元等一帮人在光鸭户的屠宰点监督光鸭户的交易,不许光鸭户私下和未被控制的活鸭批发户买鸭,不许未被控制的活鸭批发户进入屠宰点和光鸭户交易,否则就会受到威胁甚至殴打,迫使市区的光鸭户只能到被曾德锋控制的活鸭批发户处买鸭。光鸭户吴某、谢某、李某等人因不想受控制而遭到曾德锋团伙成员不同程度的伤害、威胁后,三亚市区的活鸭屠宰点丹州村、临村的光鸭户基本已被曾德锋团伙控制。邢某、郑某、肖某、陈某、林某、冯某、黄某等活鸭批发户也都被曾德锋团伙所控制而交纳每斤一角钱的保护费。后邢某、郑某、陈某、林某等活鸭批发户交纳保护费后因利润降低使生意无法维持,愤然于1999年至2001年间相继退出三亚市的活鸭批发市场。
成立公司控制市场交易
2005年8月前,曾德锋、王川淘于2000年加入的曾德豪等人只是以曾德锋或新三联公司的名义收取活鸭批发户每月数万元的保护费并控制光鸭户。2005年8月,曾德锋、王川淘为扩大其组织以牟取更大的利润,召集陈世芳、王必须、王延全、符金育、高秀元等人着手正式组建“三亚新三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三联公司”),办公地点设在三亚市河东区商品街十三巷宝昂旅馆二楼,并私刻公司印章,正式对外号称新三联公司(无工商注册登记)从事活鸭交易,开始启用新三联公司的三联交易单据,设专职财务人员。
曾德锋因其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而隐身为公司的幕后组织、领导者,主管公司的全面工作,公司收入除去开支后均归其所得。其它人员的分工为:王川淘负责组织符金育、高秀元等一批人员以威胁或暴力手段继续控制活鸭批发户和光鸭户;曾德豪(曾德锋的胞弟)则外称公司负责人,和陈世芳一起负责公司活鸭交易的具体操作,包括联系活鸭批发户运鸭、登记鸭子数量、收取鸭款等工作,其中陈世芳还负责主管公司的财务;王必须负责公司在月底结帐如出现帐目短款情况时,和公司的财务人员一起查帐;王延全负责公司鸭场的活鸭进入市区交易以及和王川淘等人一起去巡查、威胁光鸭户以防其私下购买活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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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海网 作者:李永金 |
编辑:海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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