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社会需求未对接,海南志愿服务需要互动体系 |
| 2007年12月07日12:46 |
12月4日晚8点20分,署名“大地赤子”的网友在天涯社区寻找志愿者。他在网上留言道:“我们制作了一些有关劳动者权益的宣传品,寻找愿意帮忙宣传的义工”。两天的时间过去了,网上没有出现一个应征者。对此,海南省社会学者认为,这是一个与社会关联度极高、时效性较强的志愿服务项目,社会热情不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海南志愿服务互动体系严重缺失。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宣传活动最受关注的是即将在明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2月5日是第22个国际志愿者日。“大地赤子”可谓用心良苦,他希望志愿者利用自身的时间、资源和善心,在普及有关劳动者权益法的同时,向农民工提供无偿的社会援助。
据了解,志愿服务是建立在志愿者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促进社会和谐而贡献个人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志愿服务互动体系由志愿者、被服务对象和社会三大方面构成。
对此,海南师范大学单正平教授认为,志愿者不受私利的驱使,不受法律强制,是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从事公益事业。他们在提供志愿服务的同时,可获得丰富生活体验和学习新知识和技能等回报。同时,被服务对象在接受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社会的归属感,并提高生活质量。
志愿服务与社会需求未对接
目前,海南注册志愿者人数达4.5万,从2005年开始,保持着每年增加1万人的速度。但速度上的增长似乎仅仅是单方面的热情。由于缺少互动体系,海南一些专家学者在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时,不时有“清晨和环卫工人一起扫大街、义务为民工子弟学校任教”的行为出现,而提供专项性、专业性的志愿服务较少被顾及,他们的行为多表现在对某一社区的公益性工作上。与此同时,透过媒体的报道,人们发现:海南省的志愿服务多集中在一些临时性的体力、福利型服务上。
对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形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整个社会还没有主动开始接受“被志愿服务”这一理念。
海南省几乎每一个市县都有专门为孤残儿童和孤寡老人提供社会服务的机构,但至今没有一家接受已注册志愿者提供的专项、专业且长期并制度化的公益服务。如何让志愿者陪伴这些远离家庭亲情的社会成员,让他们体味到“家”的感觉?如何让这些成员消除福利院的“围墙概念”,获得社会的归属感,如何利用志愿者这一资源提高生活质量,是海南省此类机构迫切需要考虑的。
一位从深圳来海口定居的志愿者认为,志愿服务的内容,从很大方面因人群的需求而产生,如果这些福利机构的决策者有这样的需求,全省既然拥有4.5万志愿者人群,自然而然也会出现这样的服务项目。
志愿服务不能简单排斥个人目的
据调查,志愿服务的互动体系缺失与志愿者对“不受私人利益驱使”的理解有关。
记者随机采访30名志愿者,在问及为什么要当志愿者时,几乎半数以上的人认为是在献爱心;13%认为这样可使生活更有意义;13%认为有利于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还有10%的人认为可增加社会知识与技能;6%则为了结交朋友。
对此,专家认为,只有在个人目的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个体的社会行为才更具有生命力。今天,在接受采访时,一位志愿者说,责任心不强是妻子与他离婚的主要原因。离婚后,每个星期天上午9点,他坚持到一家儿童福利院给孩子讲故事。他说,3年的志愿者生活,他对“责任”两字有了深切的理解。他认为,持有个人目的参加志愿服务并不与志愿服务的原则相左。个人目的不能与私人利益简单挂钩。众所周知,几乎所有的国际社会在派出志愿者时,都会支付其食宿、交通等费用。他认为,如果志愿者在行动中,达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增加社会知识与技能”或“结交朋友”的目的,这对从事志愿服务的人本身也是一个动力。
政府部门有责任推进志愿服务
另外,政府部门有无推行志愿服务的责任意识,也是形成志愿服务的互动体系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公民的成才与就业问题是各国社会问题的集中体现之一。美国、法国等国家的政府将志愿服务活动,与公民的成才和就业等切身利益挂钩,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社会民众的全面响应。一个志愿者如果每周从事40个小时左右的志愿服务,他在入学、就业时将会得到“加分奖励”。一些在这些国家就读的我国留学生,几乎把“找到当地的志愿者组织,提供志愿服务”视为入境必办事宜。
而就海南省目前情况来看,志愿服务多是民间行为,注册志愿者多为青年和在校大中学生,但经常性参加志愿活动的很少。政府部门缺少认可志愿服务的具体推进行为,这与广东、上海等地政府正把志愿服务视为“调整整个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及公民的道德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有较大的反差。更与全球都在经济和文化领域中寻找服务课题、志愿服务模式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的现实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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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王军 |
编辑:秀 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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