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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佳园小区业主要“炒”业委会,为海口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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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佳园小区业主要“炒”业委会,为海口首例
2007年12月06日10:28


  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联合“炒”掉物业的事情时有发生,而业主要“炒”掉自己权利的代表——业委会的事却很少见。日前,海口绿色佳园小区的部分业主,正准备把业委会及其成员“炒”掉,重新选举。据记者检索公开报道,这是迄今海口发生的首例业主要“炒”业委会的案例。
  
   绿色佳园小区共有业主819户,2005年,该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共有9位委员。近日,部分业主在小区内发出《关于罢免现任业主委员会的倡议》称,现任业主委员会已不能代表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倡议罢免现任业主委员会,并请业主推荐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维护业主权益的机构,可现在他们已经不能代表我们的利益,所以应该罢免他们。”业主曹先生说,支持罢免现任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已达到300多户,而且这个数字还在增加。“只要有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现任业主委员会就能被罢免。”
  
   针对小区部分业主要罢免现任业委会一事,4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田主任。“我们业委会代表了广大业主的利益,支持我们的业主占了多数。”田主任说,如果多数业主们通过合法程序最终将现任业委会罢免了,他们也会接受,在此之前他们还是依旧履行业委会的职责。
  
   法规链接:
  
   罢免业委会有法可依
  
   《物权法》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有权利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 宋亮亮、张昌龙    编辑:秀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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