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人民网 人民网海南视窗
新闻报料:68961992
服务热线:68961929
 独家报道 海南要闻 琼岛各地 专题新闻 百姓声音 海南焦点 时事政治 社会法治 财经消费 科技文化 娱乐时尚 体育赛事 饮食养生 IT·家电 图片新闻 热点回顾 滚动
出售“无证阁楼”,海口绿色佳园引发诉讼纠纷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海南要闻 > 正文 字号:  
出售“无证阁楼”,海口绿色佳园引发诉讼纠纷
2007年03月29日08:06


  南国都市报(纪燕玲、吴丹)报道:
  
   海口绿色佳园因出售“无证阁楼”引发的纠纷案件,经法院终审后风波依然未平,不服判决的买房人提出了申诉,买房人该不该为已经使用的“无证阁楼”买单?3月27日,海口中院对此案进行听证。
  
   2003年10月,黄女士和李先生夫妇在海口绿色佳园小区买了一套带阁楼的房,并按约定面积和价格交了房款。一年多后,他们拿到房产证时发现:证上的房屋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少了40多平方米。经查,阁楼部分开发商没有报建,是违法建筑,根本办不了房产证!
  
   而双方合同中约定:如该房房产证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应由开发商返还给业主;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这部分应由开发商双倍返还给业主。
  
   按这一约定,黄女士夫妇认为开发商应返还他们13.62万元。因索赔无果,黄女士夫妇将开发商海南佳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到法院。
  
   一审和二审法院认为,黄女士夫妇在绿色佳园所买房产中的阁楼,是该套房不可分割的部分,虽未在规划报建范围内,但黄女士已实际占有使用阁楼,要求开发商退还阁楼款,有悖于公平原则。由此,终审驳回了黄女士的诉请。
  
   在当天的听证中,黄女士夫妇称,公平原则首先是在合法前提下讲的,本案的阁楼是开发商违法出售,根本就无“公平”可言,而他们要转让这套房,以4万多元买的阁楼就会因为没有证件而只能白送,又何谈公平。黄女士夫妇称,因开发商违约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不能让消费者自己来“埋单”;而且,本案有双方合同的约定为依据,既然法院认定合同是有效的,就不应无视合同约定而保护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开发商海南佳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听证中称,办不了房产证的房子也是房子,黄女士夫妇占用了阁楼,又要求退款,这不公平。
  
   南国都市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编辑:秀 琴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人民网海南视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人民网海南视窗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新闻纠错与建议:0898—68961929   
J 浏览更多评论 注册会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分类信息---汇集海南百业商讯
 电脑网络 金融证券 人才招聘 个人求职 教育培训 电信电器 工农渔林 家政服务 招商合作 旅游票务 交友征婚
 生活娱乐 机 动 车 交通物流 求医问药 典当拍卖 办公采购 房屋租赁 房产交易 家居装饰 报料投诉 其 它
 图片新闻 海南新闻图片 健康图库 汽车图库 香车靓影 海南楼盘图库 装修图库 教育图库 更多 
搜索
海南要闻 更多>>
独家报道 更多>>
百姓声音 更多>>
椰岛时评 更多>>
专题新闻 更多>>
海南焦点 更多>>
72小时热点新闻回顾 更多>>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用户注册 | VIP会员 | 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59934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 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 电话:0898-68961929 传真:68961929   电子邮箱:webmaster@0898.net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海南省委大院第五办公楼 海口市海垦东路58号华侨新村B20别墅 邮编:570206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